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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www.biquge34.net,镇魂碑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!

    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,作为参赌人员之一的骨魔,自然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却说骨魔刚出生的时候就被人灌了一勺子砒霜,直接扔进了乱坟岗里。按照正常剧本来说,他应该是非死不可。

    可偏偏那个乱坟岗里面闹鬼。骨魔被抛弃扔在乱坟岗里的时候,就有十几只厉鬼在旁边环伺。

    从本质上来讲,人和鬼其实从思想上没什么区别,只不过一个是活人,一个是死人而已。而在周围偷偷观看的厉鬼们看见这么一个刚出生的小娃娃,顿时就像是得到了一个新鲜的玩物,等到爪牙们走后,立刻一拥而上,跑来看个稀罕。

    本来嘛,大家长年累月的在乱坟岗里面游荡,日子过的也挺无聊,冒出这么一个小娃娃,谁不稀罕似的凑个热闹?

    于是尚未断气的婴儿,就成了这群厉鬼们最稀罕的玩具。

    既然是玩具,自然要玩的长久一些,也不能轻易让他死了。于是厉鬼们不约而同的就要保住这小子的性命。

    于是有厉鬼下山附身活人,跑来当小娃娃的奶妈,也有厉鬼钻进婴儿的身体里面,用阴气刺激砒霜毒性,还有厉鬼点燃阴火,想要给孩子弄点温度。

    反正大家七手八脚,五花八门,就像是桃谷六仙治疗令狐冲那样稀里糊涂,上下其手,反正治死了就死了。

    说起来骨魔也算命大,被这么一群厉鬼如此折腾,不但没能死掉,反而就这样坚强的活了下来。

    不但如此,这家伙还成了半人半鬼的存在,他有心跳,无阳气,有脉搏,却没呼吸。又因为体内砒霜被阴气所化,扩散在骨骼里面,以至于体内骨骼漆黑,成了名副其实的骨魔。

    折腾到现在,骨魔说是活人不是活人,说是僵尸也不算是僵尸。不过他也不以为意,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活了下来。

    如果真要总结一下的话,骨魔说成被厉鬼养大的孩子,毫不为过。

    却说骨魔长大之后,知道了自己的事。于是就单枪匹马,跑去屠了军阀满门,把自己的亲生父亲活生生的给吃了。

    完事之后,又在这位军阀的势力范围内制造各种血案,抽筋扒皮,吞魂夺魄,反正闹腾的很厉害。

    本地驱魔人们对他是恨之入骨,组织了好几次联手讨伐,全都铩羽而归,不但如此,还有不少驱魔人死在骨魔手里。

    只是后来新中国成立,邓伯川组建了特案处,这家伙才算是彻底的销声匿迹,再也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时间过去了这么久,大家几乎都已经忘了曾经名噪一时的骨魔。但是谁也没想到,这家伙再次出现的时候,竟然成了雷剑先生的对手。

    想到这,我就跟苏不醒说:“苏先生,您赢了这场赌局,我代表阴阳店铺感谢您。但是第五场赌局要开始了,我必须得早点赶过去。”

    苏不醒咧嘴一笑,说:“尽管去办你的事,我虽然伤了,可寻常邪祟想要我的命也不是那么简单。更何况,我跟太阳金蜈一战之后,对生物修妖的事,也有了一些明悟。”

    这也算是苏不醒的机缘,要知道他毕生的研究都在妖身上,跟太阳金蜈这一战,让他瞬间懂了很多。尤其是太阳金蜈那一颗内丹,更是洞彻了妖的本质所在。

    只要给苏不醒时间,他定然能成为圈子里的顶尖层次。而且是专门针对精怪的驱魔人。

    我对苏不醒抱拳道谢,又对身后的驱魔人们大声说:“大恩不言谢!现在第五场赌局已经开始,我必须要赶过去坐镇,以免万魔坑的妖邪事后下手。”

    崔永大咧咧的说:“你先去!我们随后就到!”

    “雷剑先生的赌局,必定是十分精彩的!我们错过什么都不会错过这场赌局的!”

    驱魔人们欢呼鼓噪,通过齐放惊魂灯这一事之后,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驱魔人们空前的团结。

    我对众人抱拳之后,又对苏不醒告别一声,然后大踏步的找到了自己的车。只见车灯亮起,牧马人熟悉的咆哮声传来,已经沿着起起伏伏的沙丘朝前面疾驰而去。

    我的目的地是第五场赌局的地点,黑石观测站。

    自从1964年,中国第一颗原子弹在罗布泊试爆成功之后,当地辐射急剧增高。为了研究原子弹对未来环境的影响,研究院在罗布泊周围建造了二十八个观测站,专门用来检测当地辐射数据。

    这些观测站虽然地处偏僻,但是设备齐全。由军方派人进行保护,每周都运送不补给传递数据。

    只不过随着科技的发展,不用人工就能直接检测地方上的各种数据。所以观测站在运行了几十年后,终于陆陆续续的被取消。只留下了一片伫立在沙漠之中的废墟。

    而第五场赌局的地点,就是黑石观测站。这也是雷剑先生选择的地点。

    从这一点上来看,雷剑先生也是出题人,接题人则是站在万魔坑一方的骨魔。

    深夜之中行车艰难,还要小心坍塌的河床和风化的地表,所以我开车的速度很慢。但是我并不着急,现在距离天亮还早,只要能在天亮之前赶到黑石观测站,就能赶得上这场赌局。

    却说我一路前行,一路上车灯扫过,到处都是一片荒凉。蓦然间灯光一闪,一个削瘦的人影出现在了车灯的照射范围之内。

    远远看去,那人身材挺拔,长发飘飘,肩膀上背着一个五六十年代才用的战术背包。背包的表面早已经被磨的破破烂烂,给人带来一种极其沧桑的感觉。

    我第一眼看见他的时候,他正迈着步子,一步一个脚印的勇往直前,黄沙表面,还留下了他一连串的脚印。

    可能是看见车灯越来越近,这个男子才忽然...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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